20151215佛陀曰

12次阅读
没有评论

共计 126 个字符,预计需要花费 1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。

佛陀曰:“佛说法,即非法,是名法,亦非非法”。
佛说出的法,那就不是法,是住文字相的取之为法,但它也还是法。

透过文字看出众生相,透过文字相看出事物的本质,世间万物皆有规律可循,不落窠臼,不看表面,透过水面看到事实上的水底波动,这才是归纳及总结,乃至进步。

正文完
 
dallen
版权声明:本站原创文章,由 dallen 2015-12-15发表,共计126字。
转载说明:除特殊说明外本站文章皆由CC-4.0协议发布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评论(没有评论)
验证码